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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定南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办发〔2017〕16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01 来源: 字体:【】 【】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定南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定南县委办公室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定南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5〕32号)和《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赣市办发〔2016〕24号)精神,加快构建新形势下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抓手,以基层为重点,在打好“六大攻坚战”、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过程中,加快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定南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与全县实现全面小康的发展目标同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简政放权,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培育和引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

  坚持资源共享。建立协同机制,加强统筹管理,整合不同部门的工作职能和资源优势,实现政策制定协同、资源配置最优、公共服务共享,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坚持城乡统筹。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有重点、有秩序地推进县、镇、村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培育新型文化业态,通过标准化、均等化的创新性实践,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至两年建好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路径,到2020年,我县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省、市制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提档升级,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

  (一)2017年度,在巩固已建好的13个示范单位的基础上,通过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完成县图书馆国家重新申报定级评估工作;完成县文化馆(含博物馆)搬至新馆(县文体中心)工作,完成数字文化馆工作;各镇申报并创建2个以上市创建示范单位(镇综合文化站或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自行创建1个以上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逐步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二)2018年度,全县各镇完成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在城区选1-2个社区试点建设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三)2019-2020年,进一步完善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到2020年,我县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提档升级,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根据《赣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5-2020年)》,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确立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以下简称县级标准,详见附件1),明确政府保障底线,做到保基本、促均等。根据市级标准,制定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现定南特色的实施标准。制定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保障指标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具体指标。〔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完成时间:2017年6月底前〕

  (二)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

  1.统筹推进城乡均等化建设。统筹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用3年时间稳步推进全县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城区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建设“书香社区”“人文社区”;每个行政村有文化设施,创建书香农村,做到村村有“书卷气”“文化味”;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对贫困村实施政策倾斜,开展好文化扶贫;加强农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覆盖,推进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数字化,鼓励在镇和有条件的村建立农村广播电视维修服务网点;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宣传展示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广电新闻中心、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镇(街);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前〕

  2.保障特殊群体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完善相关特殊文化设施。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为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加大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扶持发展农民演艺团体。〔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各镇;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前〕

  (三)加大文化传承、保护,多形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实施文化传承工程。大力推进革命遗址、传统村落、重点文物保护和利用;推进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非遗的传承、保护、利用,积极向上申报我县非遗项目,近期重点挖掘、整理好鹅公黄龙、龙塘香火龙等项目,并向上申报省、市级非遗项目。同时,积极做好省级非遗项目“定南瑞狮”“哭嫁”等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等工作,发挥好传承人传、帮、带作用;做好《定南非遗》出版印制工作;建成非遗项目展示馆,抓好县职中非遗传承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规划建设局、各镇);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前〕

  2.实施文明素质工程。发挥县城文化场馆,镇、村文化主阵地作用,设立“身边好人榜”“讲文明树新风”,把文化活动场所建成“文化礼堂”“道德讲堂”“核心价值观课堂”,开展文明宣讲、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文明办、各镇〕

  3.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等部门要根据县城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特点,充分利用文化馆、图书馆、文体中心、各文化休闲广场等主要文化阵地及各文艺社团力量,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结合重大主题、重大节庆开展全民阅读、百姓大舞台等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各镇、村要充分利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小广场、农家书屋等文化阵地,根据农时季节,结合本镇、村中心工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定南县本土文化传承与发展项目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政策支持,积极开展文学艺术精品创作;持续开展送戏、送电影、送书下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广电新闻中心、县文联、各镇〕

  4.做好公益性文化服务工作。文化馆(含博物馆)、图书馆和各公共文化资源单位,除开展免费开放外,还要结合各场馆的特色、功能,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尤其要做好覆盖范围广、辐射面宽的群众性文化培训、讲座、展览、指导、辅导和组织工作。〔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镇〕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服务运行机制

  1.剥离文化馆、博物馆。为改变文化馆、博物馆一套人马两套牌子,人手严重不足的现象,有效促进文化馆和博物馆的长远发展,进行文化馆和博物馆剥离。〔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完成时间:2017年9月底前〕

  2.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图书馆完善组建的理事会等法人治理相关组织制度,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各负其责,实现由行政管理向法治管理模式的转变。〔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完成时间:2017年9月底前〕

  3.推进政府购买文化服务。深化县财政文化投入方式改革,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各类公益性文化机构、社会力量和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县级财政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加强对使用资金的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估。〔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完成时间:每年12月底前〕

  (五)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旅游、电子商务深度融合

  1.推动文化科技融合。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电子科普画廊等项目建设,在镇、村基层建设数字文化资源“一站式”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科技局、县广电新闻中心、各镇〕

  2.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围绕打造全域旅游和客家文化旅游区建设,加大革命遗址,省、市、县重点文物的保护、维修,开展客家围屋普查和抢救性修复保护,大力实施非遗进景区,实现我县文化与旅游的融合。〔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各镇〕

  3.推动“文化+电商”建设。实施《定南县推动“农家书屋+电商”建设工作方案》,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等为基础,在每个镇和距镇服务站点5公里外较大的行政村建设“文化+电商”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文化和生产生活服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各镇;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六)大力推进文化志愿者服务。成立定南文化志愿者协会,完善文化志愿者相关机制,鼓励文化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镇、村文化阵地及民间艺术表演团体开展教、学、帮、带活动。〔牵头单位:县文联;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民政局;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定南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将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统筹推进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各镇、县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标准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和运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设立县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全县文化产业发展。严格落实从城市住房建设开发投入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整合上级转移支付的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由县文广新局根据各镇、村文化建设实际及工作开展情况,统筹使用和下拨,发挥资金使用效力最大化。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纳入各镇各部门科学发展的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各镇、各部门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各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每年要组织督查考核。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对实施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量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合理配备机构编制。对编制已满的可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加以补充。县文广新局加强对各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辅导,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在城区(工业园区)、行政村设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至少1名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鼓励“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把好人员入口关,根据县文化馆(含博物馆)、图书馆、东江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性强的工作特点,其单位人员编制出现空缺时,按专业对口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培育壮大社会文化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乡土文化人才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

  附件:1.定南县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主要建设标准

  2.定南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下载:建设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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