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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定法宣办字〔2017〕8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2 来源: 字体:【】 【】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县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落地落实,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7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南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6


全县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 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主要任务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1.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构建党委(党组)中心组常态化集体学法机制。

县委中心组、各镇党委中心组

2.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度述法、网上考法等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评价及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县委组织部

3.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各镇(街)、各单位、各部门

4.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增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知识比重;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通过采取参加旁听庭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典型案例剖析、观看法治教育片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和完善本系统(行业)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

各镇(街)、各单位、各部门

5.把法治文化广泛融入机关文化、廉政文化建设中,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及法治文化作品;利用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行业简报等载体,开设普法专题专栏,大力学习宣传本系统(行业)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演讲比赛、法治书画摄影展等机关法治文化主题活动。

各镇(街)、各单位、各部门

扎实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普法

6.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7.完善庭审公开制度,建立庭审公告和旁听席位信息公示制度,推行庭审直播制度。

县法院

8. 探索建立检察宣告制度。

县检察院

9. 将普法嵌入执法程序,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

各行政执法部门

10.教育引导律师把普法融入执业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围绕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当事人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

县司法局

11.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履行好普法责任。

县司法局、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

12.将释法说理贯穿到监狱管理和戒毒、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

县社区矫正中心

13.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并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定期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采取法治讲座、案例解读、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

14.在处理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产生负面社会舆情的案件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过程中,要重点进行释法说理,组织司法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各行政执法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

15.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充分利用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

16.统筹做好“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县法宣办

17.在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行日、纪念日及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各行政执法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

18.组织开展好“法院开放日”“检察开放日”“交通开放日”等公众开放日主题普法活动。

各行政执法部门

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19.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及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充实,并报县法宣办备案;配齐配强专(兼)职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探索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引导本部门本单位具有专业法律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宣讲能力、热心公益普法事业的机关干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人民警察、律师、教师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普法志愿者定期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开展普法活动。

各镇(街)、各单位、各部门

20.根据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列示重点任务、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内容,将普法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并于每年330日前报县法宣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信息报送等制度,定期研究普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各镇(街)、各单位、各部门

21.加强普法阵地和载体建设,进一步巩固国家机关橱窗板报、门户网站、内部刊物等基础宣传阵地,做到网站有专题、刊物有报道、橱窗有文字。

各镇(街)、各单位、各部门

22.充分利用街面电子显示屏、沿街店面、建筑施工围挡、公交车等社会媒介和窗口单位、车站、城市社区、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刊播法治公益广告;注重依托政府网站、“法治定南”等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各镇(街)、各单位、各部门

23.积极整合资源,在全县中小学校、机关单位、社区等地广泛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依托法治教育基地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实践教育活动。

各政法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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